基层民警办公室内猥亵未成年人;受害女孩父亲坚持申请抗诉,寻求更公正裁决。
在福建宁德霞浦县牙城镇,一起令人震惊的案件引发广泛关注。去年6月,一名15岁女孩小君因涉及一起殴打他人纠纷,与母亲一同前往牙城镇派出所教导员办公室接受调查。教导员李某借故让女孩母亲先行离开,随后在办公室内对独自留下的小君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。这一事件曝光后,迅速成为社会焦点,暴露了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带来的严重后果。
事发当天,小君回家后起初表现平静,但不久便在房间内痛哭不止。在母亲反复追问下,她才含泪讲述了在派出所遭受的遭遇。女孩父亲张先生接到妻子电话时难以置信,反复确认后才意识到事态严重。他随即联系涉事民警李某求证,对方却坚决否认。更令人愤怒的是,李某随后竟上门争吵,指责受害者一家诬陷,言语粗鲁。这番举动进一步加剧了女孩的心理恐惧,导致她情绪崩溃,哭声不断。张先生当场要求对方离开,并立即向宁德市公安机关报警,要求专业人员上门提取证据,包括DNA检测等必要程序。
▲示意图图据图虫创意
经过司法程序,此案由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。法院审理认定,李某利用职务便利,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制猥亵,已构成犯罪。综合考虑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、利用职权作案、手段恶劣等从重情节,以及被告人认罪态度等因素,今年3月16日,霞浦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。李某当庭未提出上诉。然而,这一判决结果未能让受害者家属接受。张先生认为,刑期相对女孩所受伤害而言明显偏轻,女儿因此出现严重心理创伤,整日情绪低落,甚至出现自残倾向和多次离家出走的情况。家庭生活也遭受重创,妻子因压力返回老家,镇上店铺被迫关闭,街坊议论更增添了额外负担。
判决宣判后,张先生委托律师起草抗诉申请书,正式提交相关部门。他强调,诉求主要集中在量刑适当加重以及附带民事赔偿方面。目前,女孩仍未获得任何经济补偿或正式道歉,仅在庭审中听到被告人一句轻描淡写的“对不起”。张先生表示,公安部门相关人员曾上门沟通,承认存在过错,并尝试协商后续事宜,但截至目前,双方在赔偿问题上尚未达成一致。3月22日当天,家属家中仍有办案人员在场讨论,过程持续数小时,却仍无明确结果。这起案件不仅考验司法公正,也引发公众对未成年人保护机制、执法监督力度的深刻反思。受害女孩的遭遇提醒社会,权力边界必须严格守护,任何逾越都将付出沉重代价,而正义的实现需要持续努力与监督。
当前,抗诉申请已进入程序,家属期待检察机关重新审查案情,推动更符合罪责相适应的判决。同时,民事赔偿部分也在积极推进中。整个事件从发生到审理,折射出基层治理中的漏洞与挑战,也呼吁更完善的保护体系,让类似悲剧不再重演。女孩的未来需要更多关怀与支持,而司法的最终回应,将决定公众对公平的信心。
